根据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》(粤教助〔2023〕2号)等文件精神和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工作要求,现将2025-2026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(科技北楼403A)反映,反映情况须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,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20日-11月26日
联系人:刁衍斌
电话:020-311499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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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20日